日前,本報接到讀者反映,稱其在加盟優信二手車后,遭遇優信品牌方惡意拖欠履約保證金、售車傭金等費用48300元,多次討要均被以各種理由推托,最后優信品牌方竟直接表示所有費用頂多只退一半。對此,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。
投訴人王先生稱,由于自己本來比較喜歡汽車,在看到了優信二手車的相關推介后就決定加盟。從2019年5月開了加盟店之后,由于疫情,優信說他們資金鏈緊張,對加盟商進行勸退,遂于2020年6月選擇退網,終止了和優信方面的合作。
王先生告訴記者,根據優信二手車方面的承諾和相關合同,對方應向他退還履約保證金3萬元以及售賣車輛傭金18300多元。然而,讓他沒想到的是,從2020年6月起,優信方面從未退還任何費用。直到2020年9月,優信方面告訴王先生,要分期給他退還相關款項。王先生說:“即便是這樣,優信方面也沒有如約向我退款,分期退款越來越少,直至停止。”2021年1月,優信方面又將退款政策變成了只退一半,算是最終的“和解方案”,讓王先生不再向優信方面索要剩余欠款。
對此,王先生堅決不同意,他認為,優信方面拖欠他的錢都是他的血汗錢,“當時開店都是辦理的貸款,我怎么能答應他們這種無理要求?”王先生稱,當他拒絕了優信方面的退款方案后,便再無工作人員聯系他,“時間已經過去快一年了,我才拿到了所有應退欠款的六分之一,優信的做法太霸道、太欺負人,希望不要有其他人再上當受騙!”
記者在王先生所簽的《優信二手車加盟店合作協議》中看到了關于“合作保證金”的規定,稱將用于保障并督促乙方的服務質量及全面履行協議約定責任,如有違反,甲方將有權扣除保證金。在“退出或合作終止”一項中規定,乙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,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。同時還規定了乙方應處理好善后事宜,否則甲方有權暫扣履約保證金、成交服務費等一切費用,直至乙方處理完相關事宜。《協議》并未規定保證金、服務費等費用在返還加盟商時可以減半。
6月10日,記者來到優信集團西安分公司進行核實采訪,一名工作人員在了解完情況后表示,會向總部相關部門反映,并會給記者一個答復,但截至發稿前,優信集團仍無任何回復,記者嘗試多次聯系,均未收到回應。